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印章管理,提高公章的防伪性能,确保公章的合法使用,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9月3日起,启用“京山市人民医院”新公章,有关原印章同时作废。
京山市人民医院公章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管理,超出范围外使用该印章无效。
特此公告。
京山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3日
附件:印模(启用和作废的印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