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9 1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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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协和京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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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就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等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HJSYY-ZBB-202201

3、采购预算:33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为2个项目包。包1: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含离子灭菌快速生物阅读器1个)1套,预算21万元;包2:过氧化氢消毒机1台,预算12万元。各项超预算报价无效,项目的交货地点、交货期、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等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及采购要求。

6、设备来源:主流品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

3、供应商所投设备如为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为所投货物的代理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仅限进口设备)。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三、参与报名供应商需提供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附件一.docx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一)。

4、提供经营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资格要求中的第3条证件)。

5、供应商在本公告附件一处下载填写《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和《协和京山医院项目投标承诺书》,并签名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注:(1)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不得有散页(2)报名接受现场报名或邮寄方式报名,邮寄报名资料以快递系统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在显示“已签收”后,与采购人电话确认(电话:0724-7337258)。(3)报名资料中务必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否则后果自负。

四、报名截止时间

竞争性谈判公告挂网当天起至2022年1月4日16时止。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报名时间顺延,直至满足三家为止,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报名截止或顺延后,报名供应商达到法定数量,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报名时登记的邮箱发送至各报名供应商。

六、采购人:协和京山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京山市人民医院行政综合楼5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邮  编:431899

电  话:0724-7337258  张科长(招标采购办公室)   

        0724-7337325  蔡科长(相关技术参数咨询)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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