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11: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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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协和京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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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专家下沉和患者就医便利,我院拟开通本部与罗店院区往来通勤车。现就通勤车租赁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XHJSYY-ZBB-202108

3、采购内容:一辆9座及以上空调客车,用于我院本部职工赴罗店院区上下班及满足部分患者(平诊)双向转诊(京山市人民医院-罗店院区)就医需求。

4、接送路线:京山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发车,直达罗店镇卫生院,中途不停车。

5、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2趟往返。第一趟上午7:00京山市人民医院发车,终点为罗店镇卫生院,11:00原路返回;第二趟下午14:00京山市人民医院发车,终点为罗店镇卫生院,16:00原路返回。

6、服务期限:1年

7、采购预算金额:不超过15万元(包含本项目通勤车租赁服务全部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3、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三、参与报名供应商需提供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附件一.docx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一)。

5、供应商在本公告附件一处下载填写《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和《京山市人民医院项目投标承诺书》,并签名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注:(1)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不得有散页(2)报名接受现场报名或邮寄方式报名邮寄报名资料以快递系统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在显示“已签收”后,与采购人电话确认(电话:0724-7337258(3)报名资料中务必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否则后果自负。

四、报名截止时间

竞争性谈判公告挂网当天起至2021年11月3日16时止。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报名时间顺延,直至满足三家为止,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报名截止或顺延后,报名供应商达到法定数量,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报名时登记的邮箱发送至各报名供应商。

六、采购人:协和京山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京山市人民医院行政综合楼5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邮  编:431899

电  话:0724-7337258  张科长(招标采购办公室)   

            0724-7337214  郭主任(相关服务参数咨询)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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